
或許是有土斯有財的觀念使然,在每一次的選舉中,房地產總有機會都能夠在其中扮演一個不只是龍套的角色,有意思的是,每回出現一個梗,就像是一把潘朵拉箱的鑰匙,開了鎖頭,總能拉出一些不為外界所知的魑魅魍魎。
若是回顧近年來幾次大型選舉過程,其實就能夠發現不只是這次總統大選鬧得沸沸揚揚的軍宅,上回九合一大選時的贈與購屋、上上回總統大選的農舍等等,無一不是透過選舉當下的「揭弊」成果,才能攤在陽光下,讓外界略窺當事人理財巧門之一二。無獨有偶的,這些標的或是行為都有些共同性,除了大多數為非主流或是非常態的要件外,也都具有比起一般標的更多的討論空間。
至於那麼多的投資標的,為何獨獨房地產更適合做為選舉語言闡述?深究起來,其關鍵應該在於它相較於股票、黃金或是投資標的之外的特殊性。房地產除了其社會意義以及動輒數百上千萬的高價之外,這幾年的房價漲幅大,連帶讓貧富差距鴻溝更深,自然容易衍生出有產階級/無產階級、有房/無殼之間的矛盾,無論合法與否,都有道德層面上值得討論的空間,這一點是房地產本身無法避免的原罪,可卻讓人費疑猜的是,前例斑斑血淚,檯面上人物卻還能在房地產上「明知山有虎,偏向虎山行」的前仆後繼。
姑且不論這些事件,每逢大選老拿房地產來做文章,其實彰顯了台灣社會值得討論的三大現象。
其一,是投機成為不可明說的顯學。輿論雖然非議投資/投機房地產行為,但問鼎大位者做,富可敵國的商人做,升斗小民若有本事也會想辦法做,無論透過人頭,或是自己經營,都不過證明的一件事,就是房地產操作的獲利遠高於正正當當做生意,經商者如此,專業人士也如此,至於一個社會為什麼會讓賺快錢成為顯學,一個政府為何沒有讓投機者普遍性獲得懲罰,這事情不只是制度的問題,也是心態的問題。
或許我們也該感謝每一個貪婪,畢竟每一個事件出現與延燒都不是偶然,過程中必然已經鋪滿了助燃柴火,但我們也期許,事件讓我們看到了很多不知道或是不想知道的現實,還能在事件給的聚焦機會下,還存在個導正與改革的契機。